莘县教育局“师德之星”每月闪亮
发布日期:2014-02-01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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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梁垚辉)为保障师德建设工作深入推进,莘县教育局在全县各学校开展了“师德之星”评选活动,制定了《师德创优每月一星评选办法》。学校每月选出“师德之星”作为市县级师德标兵候选人。
据悉,各学校在评选“师德之星”时,由学科组推荐候选人,听取任教班级的学生评议,满意度必须在90%以上;由全体教师对候选人每月的师德表现进行评价,赞成票要在60%以上;学校工会委员会进行投票,最终确定“师德之星”人选,在学校公告栏和网站上公示。
“我们评选‘师德之星’,就是为了让教师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在各方面都有良好的师德表现,促进教职工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高。”实验高中校长吕丁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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