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有偿家教顽疾需下猛药

张增碧
  教师有偿家教现象可谓教育之顽疾,屡禁不止。政府部门讨伐不断,教育行政部门三令五申,学校逢会必讲,但一些教师依然搞有偿家教。说起个中缘由,市场需求旺盛自然最重要,家长之间的攀比心理也使得各种禁令一再被打破,并且从“辅差”向“培优”转变。但同时,不少教师对师德认识的淡化和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也是主因所在。
  据新浪网调查,在大中城市至少有七成教师有过家教经历,其中高中教师居多。有偿家教存在的形式,有的是以家庭形式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有的是在辅导机构兼职;甚至有的教师在外租赁房子,进行有偿家教。这种势头已从大中城市向小城镇,甚至农村镇驻地蔓延。教师利用闲余凤凰彩票为学生补课以获得额外收入,使师生关系发生变化。更有甚者,有的老师上课会“留一手”。这种严重有损人格和良知的行为应该加以制止。
  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治理有偿家教的规定出台了不少,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有偿家教的现象。有些教师甚至“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断变化对策。因此,治理有偿家教,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让那些心存侥幸的教师不敢触碰“高压线”。2013年12月18日,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其中第四条指出:“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可以处以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的处分。”如果教师进行有偿家教一旦被发现,有可能丢掉“饭碗”,那么教师会在孰轻孰重之中做权衡。
  看来,要彻底根治有偿家教这一顽疾,必须下猛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