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严禁在职教师节日违规收礼
发布日期:2015-09-27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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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王志坚)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利津县教育局日前下发《关于重申节日期间严禁在职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的通知》,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以整治教育不正之风,严格约束教师从教行为,要求广大教师做到静心教书、潜心育人。
通知明确规定,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谢师宴”、“生日宴”等宴请,严禁以暗示等方式要求学生及家长为教师个人赠送鲜花、贺卡等,严禁在节日期间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参加社会办班行为等。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守师德底线规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树立教师教书育人、乐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通知积极倡导学生及家长通过文明健康的方式向教师表达感恩、感谢之情,引领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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