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让宪法学习走进学校走进师生心中
发布日期:2015-12-20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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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军)国旗下晨读宪法、召开“宪法日”主题班会、观看普法视频……12月4日,青岛市各中小学通过各种方式学习宪法。该市教育局将12月定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连日来,丰富多彩的宪法教育活动走进中小学校、走进师生心中。
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张锡科告诉记者,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中,各区市教育(体)局积极协调人大、法制办、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进入中小学讲授宪法知识,配发相关读物、资料,多方面支持中小学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各学校组织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凤凰彩票,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学习;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让学生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利用班会等凤凰彩票,以邀请法治副校长或法律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社会实践、班队活动、网上学习等形式,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
据了解,青岛市要求各学校研发、编写符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和易于理解接受的宪法教育读本,围绕宪法的一个或若干理念、精神和内容,以书画、动漫、短剧、小品、微电影以及其他创意作品展现出来。同时要求中小学将课本中的宪法知识进一步整合,研究制定开展宪法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科学的教学安排和常态化的教育机制。
12月4日上午,青岛十六中举行了“国家宪法日”主题班会,旨在引导全校学生做知法、守法好公民,宣传宪法精神。各班纷纷举行以学习宪法为内容的主题班会,利用多媒体设备制作了相关课件,播放生活中青少年违法案例让学生参与讨论,要求学生结合所学知识和自身实际谈谈对宪法条文的认识理解,学科老师结合实际对法律条文进行解读。教育形式新颖灵活,教育内容贴近学生实际,学生学在其中、乐在其中。
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高小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2月3日,上海路小学举行了“弘扬宪法精神,做普法小主人”主题教育活动。市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宝传、市北区法院少年审判厅法官刘琛走进学校参与宪法宣传学习活动。陈宝传向师生讲解了宪法的发展史和地位,和小学生分享了自己小时候的梦想,然后结合生活中生动的案例为学生讲解了法律对人们生活的重要性以及学法、懂法、守法对每个人的影响。随后,大家一起观看了由五年级一班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小品《法治班会》。学生们把生活中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惟妙惟肖的表演传递给在场的每一个人,博得阵阵掌声。刘琛为学生们作了题为《安全比成功更重要》的精彩报告,结合青少年法律的相关案例,告诉小学生身体的哪些部位不能让别人碰,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另外,该校学生在法治宣传展板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立志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学法、守法、用法、普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争做普法小先锋。
为普及宪法知识,充分发挥全国示范青少年法律学校的优势,日前,市北区实验小学开展了“模拟法庭辩论会”活动。活动模拟的是真实法庭的环境,并依据庭审具体操作程序修改制定出了一套合理可行的、适用于小学生的模拟法庭辩论会流程。模拟法庭案件以学校自主研发的校本教材《法在我身边》中的案例为基础,进行了适当的改编,更加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主持人、审判长和双方的辩护代理人等角色,分别由该校红领巾社团蒲公英普法团成员担任,旨在提升小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走在青岛二中校园里,你会感受到宪法宣传无处不在:电子显示屏打出“宪法日”设立的背景介绍,图书馆设立宪法读物专区,校园内挂出海报、横幅等。高二(14)班学生邢淅璇说,尽管在初中政治课上学过宪法的相关知识,但从来没有真正读过《宪法》。现在,学校给每个学生都发了一本《宪法》读本,她也认真读了一遍,了解到自己明年满18周岁后会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青岛二中校长孙先亮表示,学校将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如请高校法学教授、从事法律工作的家长开设专题讲座;举办宪法学习班会,引导学生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政治课也将把宪法精神渗透到课堂教学中,让学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树立宪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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