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莒南县入选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本报讯(记者 付倩)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名单的通知》,在全国批准设立36个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实施周期为3年(2016-2018年)的实验。我省青岛市、莒南县入选。

  设立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经过申报、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环节,全国共批准36个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实验周期为3年(2016-2018年)。

  据了解,实验区将重点围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条件保障和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开展先行试点,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国家、省将加强对实验区的指导,在政策、资金和项目安排方面对实验区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