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年度计划制度
发布日期:2016-03-11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358次
本报讯(记者 黄玲)2月22日,省教育厅召开厅长办公会,对2016年拟制定的23件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了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经进一步精简、整合后,教育厅将印发正式计划严格执行。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与科学性,提升教育依法行政水平,去年底,省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制度,明确提出,今后出台规范性文件,年初要列入计划并经厅长办公会审定。
22日的会议明确要求,要严格控制文件数量,进一步精简文件,发文应确有必要,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上级文件比较明确且操作性较强的,一般不再发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必须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相关支撑材料必须齐备完整。制定计划一经确定,要严格执行,原则上没有列入计划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的,必须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启动起草工作。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凤凰彩票凤凰彩票为凤凰彩票凤凰彩票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