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

  本报讯(记者 吴强)拿着新发到手的工资卡,菏泽市牡丹区李村中学教师李秋冬的脸上绽开了笑容。“今年,牡丹区城乡统一了教师工资标准,我的高级职称工资也兑现了,再加上普长的一级工资,我的月工资比原来整整提高了896元。”他掰着手指给记者算着账。
  经过市县两级的积极努力,随着牡丹区在2010年10月份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菏泽市全面实现了在县域内城乡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城乡教师工资标准统一后,菏泽市每年需增加财政投入1.3亿元,农村教师人均增资162元,平均月工资达到1760元。“这一天我们等了好多年。虽然和经济发达地区比,菏泽的工资还不高,但毕竟和在县城工作的教师没有了差别,再也没有低人一等的感觉了。”李秋冬高兴地说。
  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菏泽市,过去农村教师工资由所在乡镇财政负担,县域内教师工资水平参差不齐。不仅农村教师工资低于城区教师工资,就是乡镇之间也存在多个标准,同工不同酬,不仅严重挫伤了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教师的统一调配。农村教师想方设法往城区学校调动,直接影响到农村学校的教育质量,加剧了城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
  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菏泽市将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作为为教师办实事、推动教育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2008年年底,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和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10年年底前,全市各县区要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2009年4月,菏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县区在2010年年底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
  记者了解到,由于县区财政压力较大,到2009年年底,仅有东明县、郓城县、巨野县和市开发区等4个财政状况较好的县区统一了城乡教师工资标准。为加快推动这项工作,在2010年年初召开的菏泽市“两会”上,市政府将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与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城区学校建设工程、教师队伍补充等其他几项工作一起,作为市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向全市人民承诺:在2010年年底前一定要统一城乡教师工资标准。为此,市政府每季度对各县区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通报直接寄送县区主要领导同志。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黄秀玲坚持亲自调度。“我今年就是什么事都不干,也要把这个事情做好。如果你们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到年底我将逐一登门‘讨债’。”在一次调度会上,她对县区分管同志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城乡教师工资统一标准发放,改善了农村教师的生活待遇,稳定了农村教师队伍,调动了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教师敬业爱岗、献身教育的工作热情,为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大投入,将教师工资增长情况作为重点进行督导,确保教师待遇逐步提高。”菏泽市教育局局长张修田充满信心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