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做好中小学“民生食堂”
发布日期:2012-09-05
来源:《山东教育报》综合版
浏览次数:4325次
本报讯(记者 孙军)日前,青岛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集体用餐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对外承包的食堂在9月1日前全部收回。《通知》首次明确了学校要建立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家长等轮流与学生共同就餐制度,同时明确对学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追责制度,给中小学食堂管理加装了一道“安全门”。
学校食堂全部收回
青岛市规定,中小学校食堂必须由学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主经营,并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标准(以下简称A级单位),才能允许经营。据介绍,A级标准是餐饮服务的最高标准,达不到A级单位的学校食堂要立即停业,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同时还明确要求,学校食堂不允许对外承包或者托管,学校食堂已经对外承包(托管)的,原则上应在今年9月1日开学前收回。对没有食堂的学校,可向社会招标配送餐单位。但配送餐单位必须具备3项条件:一是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注有“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二是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标准;三是严格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供餐单位。
“我曾经进行过调研,青岛市区建有学校食堂的中小学中,61%是学校自办,剩下的39%则是校外企业和个人承包经营。”青岛市人大代表、民进青岛市委秘书长林光琳一直都在呼吁让承包退出学校食堂。“将学校食堂对外承包实际上就是把食堂变成营利机构。食堂收归到学校是非常好的政策。食堂关乎学生们的身体健康,绝不应该成为挣钱工具。”
校长成为第一责任人
“学校食堂应该把伙食搞好,保证餐食质量,改善就餐环境,让那些小商小贩没有市场。”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隋志强告诉记者,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后,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能够严格落实各项规范,保证青少年生长发育对热量和各种营养素的需要,使学生餐真正变成“放心餐”。
青岛市除了对学校食堂的资质进行规范外,还要求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其中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部门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员是学校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对年内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视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且造成重大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领导、教师与学生共同进餐
记者了解到,以往学生午餐吃的什么,家长都要通过询问孩子才能知道。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青岛市中小学都要成立“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等人员组成,负责对学校食堂管理、饭菜质量和价格、品种口味营养、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并参与对食堂和配送餐单位的年终考核。青岛市还明确要求,各校建立学校领导、中层干部轮流到学生食堂与学生共同就餐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班主任与学生一起就餐,班主任外出时,学校要安排一位任课教师与学生一起就餐。
“膳食管理委员会这一制度在我区已经实施了半年多,家长们的参与性很高,普遍反映都很好。”青岛市市北区教体局局长柴清林告诉记者,该区的中小学都已建立了主要由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让家长来为学生的午餐“把关”。此举增加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透明度。
记者观点
做好“民生食堂”,教育义不容辞
一段凤凰彩票里,一系列学生食物中毒事件都在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如何才能保证中小学生在校的用餐安全?不少地方的学校食堂难以烹饪出令学生满意的物美价廉的“大餐”,固然有肉、蛋、油等原料涨价的原因,但重要的原因之一是一些学校食堂的过度市场化。在这种过度市场化的食堂管理模式下,学校食品安全自然就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因为当学校拱手把经营权转让之后,对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多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就会弱化,监管就难以到位。
保证学生吃得好,吃得安全,这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面对这样的责任,学校不能为了图“省事”而简单地对外承包了之,以致让学生花钱不少却吃不好,更不能为了挣那点承包费而从学生的嘴里抠钱,置学生的饮食安全于不顾。学生能否花钱少、吃得好,能否吃得安全放心,这不仅映照着一所学校的管理水平,更折射出一所学校的品质,反映着一所学校是否真的关注学生、重视学生。
联系电话:0531-51756681,0531-51756682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土屋路3-1号(250002)
0531-51756739
(凤凰彩票凤凰彩票为凤凰彩票凤凰彩票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