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推行教育督导联络员制度

  本报讯(记者 刘金松)日前,记者从临沂市教育局获悉,在认真落实教育督导责任区的基础上,临沂市在我省率先推行了市级督导联络员制度。据了解,这一制度是基于原有行政管理体制基础上落实督学职责的有效手段,是教育督导责任区制度的延伸和完善。
  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能够切实解决专职督学数量不足、责权不实、履职乏力以及督导落空等问题,也能够完善督导责任区工作机制,实现督导信息全渗透、督导工作全覆盖、督导整改无死角、督导任务全落实。据介绍,通过全市教育督导联络员的工作,不仅可以推动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也可以及时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并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使教育督导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
  在此基础上,临沂针对当前教育执法普遍存在着教育执法意识不强、执法手段缺失、执法职责不清、执法力度不大、执法主体多元化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探究,对建立教育专职执法机构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探索。目前,该市已提出了一套解决的方法和措施。据有关专家介绍,临沂的教育执法研究已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