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家办学创设良好环境

青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邓云锋
  青岛市在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过程中注重公开、公平、公正:一是抓好评议环节。建立完善社会参与的校长办学满意度评价制度,广泛地纳入社会满意度指标,请人民群众监督,建立了教职工评议、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同行评议等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外部评价机制,评议参与人员多、评议面广,确保了评议结果客观性。二是抓好专业答辩环节。聘任国内一流专家学者担任答辩评委,并邀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教育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监督答辩工作。三是抓好专家评审环节。专家评审环节以校长专业化水平为重点,突出对校长、书记综合能力水平的全面考察。制定两项激励政策,增强校长岗位吸引力:一是制定校长延迟离岗和退休政策。规定高级校长离岗不得低于55周岁,其中特别优秀的校长工作可突破退休年龄,延长校长的事业周期。二是提高校长的岗位待遇。在原待遇不变的前提下,可按同级教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获得绩效工资,职级越高绩效工资也相应提高。配套推进两项改革,为教育家办学创设良好的环境:按照“简政放权、加强监督”的工作思路,一是做“减法”。通过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在教师聘任、课程设置等方面赋予校长更大的自主权和空间。二是做“加法”。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社会参与的办学满意度评价制度、教育工作巡查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校长问责制度等。同时,以新一轮学校章程修订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和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建设,建立起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运行机制。
  青岛市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中小学干部一律取消行政级别,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学校现任干部的行政级别继续保留,实行档案管理。但新任干部不再套用行政级别,按有关规定、程序选拔。新设立的中小学也不再确定机构规格。青岛还推出首批中小学校在教师招聘、教育教学改革、干部教师和内设机构管理、财务管理等5个方面的自主权清单,赋予校长更大的自主权和空间,还将探索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和教育质量监测,实行管、办、评分离。首次确立“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行互评”的“四位一体”外部评价模式。
  青岛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带来可喜变化:一是有效破解了校长管理和流动的难题。过去实行按行政级别管理,不同学校的校长有不同的行政级别,造成了管理标准不一和流动困难的情况。“摘掉官帽”统一校长的职级和管辖权限,有利于校长的及时调整和定期流动。二是有助于推动教育家办学。改革推进中坚持干部管理改革和学校管理改革齐头并进,做好加减法,为教育家办学创设良好环境,推动了一批专家型校长的成长。2013年青岛市新增7名齐鲁名校长培养人选,在全省17市中数量最多,新评选10名青岛市职业教育名校长培养人选。三是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攻坚期,重点要对体制机制创新突破。在诸多环节中,抓住校长职级改革这个“牛鼻子”,就抓住了主要矛盾,能“牵一发而动全身”,从而以校长职级制改革为核心,倒逼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不断改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