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面推进普通中小学“小班化”

  本报讯(记者 孙军)日前,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全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进行全面部署。
  青岛市提出,到2014年,60%以上的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0人。到2015年,85%以上的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0人。到2016年,90%以上的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0人。
   为保证完成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目标任务,青岛市明确市编办、发改委、教育、财政、人社等政府部门的各自工作职责,并建立了推进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长任总召集人,政府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任成员,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实施工作。各区、市也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
   青岛市提出要建立适应小班化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和增长的长效机制,并明确规定:自2014年春季开始,公办中小学实施小班化教育的班级,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非小班化的1.5倍。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提高到1.2倍,普通高中学校提高到1.9倍,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提高标准。自2014年春季开始,对当年新批准设立的小班化教育试点学校,市或区(市)财政部门按照每个班一次性补贴小班化教育课程改革专项补助经费3万元。同时,该市提出要建立适应小班化需要的师资保障机制,完善市、区(市)、学校三级培训网络,在校长和教师培训中增加小班化教育培训内容。加快农村中小学音、体、美等学科教师配备,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改革中小学班主任管理制度,实施班主任职级制,提高中小学班主任素质。
  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民书告诉记者,为保障“小班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全市建立小班化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中小学小班化教育推进情况作为对区、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教育现代化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中小学实行小班化教育推进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将小班化教育推进情况纳入中小学现代化学校评估验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