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通知要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本报讯(记者 黄玲)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强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或细则,建立健全拒绝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制度,并落实到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要把治理有偿补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将在职中小学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要紧盯寒暑假、凤凰彩票节假日等重要凤凰彩票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恶意惩罚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通知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社会承诺制度,指导监督所属机构、辖区中小学校和全体在职教师,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要求向社会、家长作出公开承诺。各地和各学校要积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主动接受监督。